1、依據生產經營需要,定時清洗化工儲罐沉積物,貯存不同物品應按規則進行清罐。清罐前要對管線和電氣銜接采納阻隔辦法。化工儲罐清洗應指派安全主管在現場指揮監督作業(持證上崗)。
2、清罐前依據化工儲罐貯存種類、類別、數量,制定具體切實可行的清洗方案;按清罐安全要求進行,以防產生中毒和爆破事端。
3、貯罐準備清洗時,應將其中的可燃氣體和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排出。易燃、易爆、有毒液體倒空后,還使用惰性氣體吹掃。
4、清洗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化工儲罐所用的手持東西應為無火花安全東西和全棉清潔用具。
5、清洗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儲罐,須設置施工標識,并嚴禁無關人員接近。
6、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儲罐清洗時應適時測驗罐內氣體濃度,并采納相應的安全和個別防護辦法。安全員在作業前應對進入設備作業時風險性進行剖析,檢查清罐設備、現場、消防器材、防范辦法落實情況。7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儲罐清洗之殘渣、廢水依照廢棄物整理法規處理。
8、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儲罐清洗作業期間,安全擔任人須在現場監督清洗作業過程。
9、易燃、易爆、有毒風險化學品儲罐清洗后,安全擔任人應當即檢查部件,康復到正常狀況。
10、清洗裝毒害品罐時,作業人員應具備有操作相應毒害品的常識,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氣體防護用具。
11、化工儲罐清空時,應重復注水,盡可能將罐內余料抽盡。
12、機械通風時,由電工擔任裝置暫時風機,進行機械通風。
13、可燃氣體檢測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當爆破氣體氣濃度超過該爆破濃度下限時,禁止作業人員入罐。
14、清罐作業前,安全員對清罐設備、現場檢查,對清罐作業人員進行清罐安全教育,落實監護人員、安全防范辦法后,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作業人員、監護人按規則著裝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15、清罐作業過程中,如果作業條件產生異常變化,要當即中止作業。
16、安全監護人應加強現場的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違章現象,監護人應收回《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中止作業。